地块名称:荷村北片区旧村改造项目
占地面积:91433.17平方米。
地理位置:荷村位于黄埔刘村社区,改造地块位于京港澳高速南侧,开创大道东侧;荷村北片区旧村改造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25178°、北纬23.145205°。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荷村经济合作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用地性质为村民集体用地,以村民宅基地、园地、耕地、鱼塘为主,在地块北部范围内含占地约700 m2的兴源汽修店、占地约260 m2的广州农商银行(荷村分行),在地块西部范围内含占地约3000 m2的蔬菜脱水加工厂顶祥食品厂,调查地块内基本无其他显著商业、工业、企业用途。
2017年10月29日,村民表决通过旧村改造决议,从2020年5月开始至今陆续拆除调查地块构筑物。目前,地块构筑物大部分已拆除,建筑垃圾堆存原地并陆续实施清运至政府指定点、尚未完全清理,未清理建筑垃圾或裸露土地采用绿网覆盖;原园地、耕地保留原状态;地块内北端水塘于2021年5月权属单位采用水塘周边建筑拆除碎石或混凝土填平,目前保留2片水塘、1处村民祠堂、1座变压器。
未来规划:根据《广州科学城、永和、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改造方案用地图-荷村北片区》,该地块将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A33中小学用地。
第一阶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9月开始。根据调查,地块此前为传统南方农村,村落始建于宋朝,民居样式为广府民居,用地功能以村民宅基地、耕地、园地为主,村内设1处村民祠堂,设1处村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20世纪50年代,村内设生产队养猪圈,年生猪出圈量不多于300头/年;原村内穿流的海仔尾排水渠在20世纪80年代陆续断流被村内填土平整,村内原有5片水塘,90年代保留4片水塘,至2010年左右村内保留3片面积最大水塘,其余均被填土平整;调查范围内大街和小巷有较完善的污水收集、雨水收集和排水系统;2016年前地块雨污合流,收集污水经调查地块内水塘再排入南岗河;2016年后雨污分流,收集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收集雨水则排入地块水塘;地块北部2013年配套1座变压器;2000年,地块北部设占地约700 m2的兴源汽修店、占地约260 m2的广州农商银行(荷村分行),1994年地块西部设占地约3000 m2的蔬菜脱水加工厂顶祥食品厂。调查地块内基本无其他显著商业、工业、企业用途;调查地块的园地为坡地主要种植荔枝树,在荔枝林地下村民在自留地设2处散养鸡场,养鸡用于鸡蛋和走地鸡出售(散养存栏量约1000只,散养场跨调查红线内外);调查地块耕地主要种植蔬菜并作为果树苗圃。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紧邻调查目标用地以往为园地、坡地、耕地、水塘。调查地块北侧现为荷村村民宅基地用房、荷村路、广深高速公路;西侧紧邻20世纪50~60年代建成变压器、开创大道、绿化带等用地;东侧、南侧自1994~~1995年建设马广长输管输送原油(从大亚湾输送至广州中石化),与本调查地块最近距离约8m、最远距离约31m,输送管1997年投入使用,管径610mm、埋深为1~2m;东侧用地除马广长输管外现其余用地仍为坡地、园地种植荔枝树,荔枝树下自留地设2片散养鸡棚;南侧用地除马广长输管外现其余用地仍为耕地,调查红线南侧外26m为荷村工业用地,现分布达峯建材(构筑物已拆除)、伟锋汽车维修服务、斐索建材、加南中国石油加油站、中国外运仓储,曾有其他企业为迪高建材、森源木业、大韩家居、国兴废品。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将顶祥食品厂的生产车间与原料清洗工棚1052m2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兴源汽修店修车棚与空地620 m2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其余区域89761.17 m2作为一般区域,其中一般区域-水塘、居住用地、企业办公用地约6.8326万m2,一般区域-农用地约2.144万m2。
初步采样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0年10月下旬~2021年11月。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0月30日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工作;2021年10月30日完成水塘沉积物、地表水样品采集工作;2021年11月11日完成地下水(除总镍以外)样品采集工作;2021年11月19日完成地下水(总镍)样品采集工作。
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4个,采样深度为3m~6m,共采集土壤样品43组(不含平行样),共布设底泥沉积物监测点2个,采集沉积物样品2组(不含平行样),土壤与沉积物的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总砷、镉、六价铬、铜、铅、总汞、镍)、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基本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多氯联苯)。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其中1口井深3m、其余3口井深6m,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不含平行样);共布设地表水监测点2个,采集地表水样品2组(不含平行样),地下水与地表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值、浑浊度、砷、镉、铅、汞、镍、六价铬、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多氯联苯、铜。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43件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第一类用地推导筛选值。
(二)地块内2件沉积物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第一类用地推导筛选值。
(三)地块内4件地下水样品中:pH值在6.8~7.5范围内,呈中性。地下水样品氟化物、镉、汞、镍、砷、石油烃(C10-C40)在样品中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风险筛选值。
(四)地块内2件地表水样品:pH值在6.5~6.8范围内,呈中性。地表水样品氟化物、砷、铅、镍、镉、汞、石油烃(C10-C40)在样品中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物浓度均满足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风险筛选值。
初步调查结论:综上所述,本调查地块土壤、底泥(沉积物)、地下水、地表水样品均无超筛选值情况,满足调查地块规划用作R2二类居住用地、A33中小学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目标调查地块无土壤修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