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三山新城NH-A-03-06-02-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三山新城NH-A-03-06-02-10地块位于桂城街道橹尾橇水道以南、港口路以西、林荫大道以北、岗中路以东地段。地块占地面积17268.79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14'22.11",北纬23°0'50.62"地块中心位置国家2000坐标为X:2546125.2175Y:524547.7539本地块现土地权属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现由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南海片区建设局代为管理。

1959年前,目标地块属于林岳村所有,地块内主要为池塘、农用地,农用地用于种植水稻,池塘用于地块内农用地蓄水灌溉1959年至2000年,目标地块权属于佛山市南海区红卫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红卫医院始建于1957年,主要负责南海区、禅城区的麻风病防治及麻风病治愈者及休养员的康复和安置等工作),本地块属于该医院后勤管理区范围,地块内的鱼塘、农田在该阶段由红卫医院进行管理、耕种农舍主要供管理人员居住。2000年至2004年,目标地块属于佛山市国土资源局所有,地块内主要为鱼塘、农田、农舍。农舍主要供管理人员居住,并存在散养猪、牛等情况,自行饲养猪、牛约20/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的程度。2004年至2008年,地块由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汽车厂,期间该汽车厂未进行过任何地表清除及土地平整,未进行生产直至2008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土地使用权,地块仍维持原状(鱼塘、农田、农舍),鱼塘及农田发包给外单位管理。2010年后,地块内农舍拆除,池塘及农田闲置;2015年,池塘及农田逐步被填土填平(填土来源于地块西北面420米处文翰湖公园施工开挖湖体产生的渣土,该公园成为人工景观前一直作为农田、池塘使用)。目标地块被平整后闲置,现状地块长满植被,杂草丛生。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NH-A-03-06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目标地块拟规划为B2商务用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为保障目标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为土壤污染状况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南海片区建设局委托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本次调查分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两个阶段实施。

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目标地块鱼塘、农用地及农舍陆续被填土填平,填土时期目标地块进行过平整,可能污染地下水土壤的情况为地块平整时期设备的机油泄漏下渗到土壤中引起石油类污染;且考虑到填土区域面积大,虽然填土来源清晰,填土来源文翰湖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田、池塘、湖泊使用,但未有文翰湖本底数据,因此为进一步消除前期调查的局限性及了解土壤环境状况,对地块环境进行适当采样分析,为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资料判断提供更为直观的依据。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组采用系统布点法,在目标地块内共布设土壤取样点13个和2个场外对照点,共地下水监测井4个。本地块于2020122日至2020124共计3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2020128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第二阶段调查钻探单位为广州地科岩土勘测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为广东菲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本地块地下水SVOCs和重金属镍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工作,广东菲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负责土壤、地下水其他因子(除镍外重金属、VOCs)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工作。共采集62个土壤样品(含2个场外对照点)和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场外对照点)进行检测分析。样品检测结果与筛选值的对比分析如下:

1)本项目采集的62个土壤样品(含2个场外对照点)中,7种重金属(汞、砷、铅、镉、铜、镍、六价铬)及石油烃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VOCs均未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SVOCs均未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苯并(a)1个点位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SVOCs检出因子未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

2)本项目采集的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场外对照点)中重金属(六价铬、砷、铅、汞、镉)、石油烃在样品中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中六价铬、砷、铅、汞、镉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 中的类标准,石油烃(C10-C40)检出数据未超出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VOCsSVOCs均未检出。

因此本地块土壤、地下水的采样分析中,所有因子均未超出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本地块规划要求。土壤中苯并(a)部分点位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因子均未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用地,部分点位部分指标超出一类用地标准,因此应提出后续环境管理需求,在后续使用和管理过程中,若规划用途发生变更,变更为一类用地,需另行调查。地块后续开发时产生的土方不得外运至规划为一类用地的地方。若地块规划用途发生变更,后续管理过程中土地使用权人和管理单位可对超一类用地筛选值点位进行进一步核查

经过本次初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三山新城NH-A-03-06-02-10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等相关要求,此次调查工作已经完成,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三山新城NH-A-03-06-02-10地块不需要再做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人体健康风险角度,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满足作为B2商务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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