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5万吨日用化工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清远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5月,是一家致力于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拟计划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新建年产18.5万吨日用化工新材料项目,产品主要包括氨基酸类表面活性剂50000t/a、两性表面活性剂50000t/a、温和表面活性剂50000t/a、聚合物20000t/a、防晒剂500t/a、硅类新材料14500t/a。项目总投资400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56192.35m2,本次评价建筑物占地面积为67899.86m2,建筑面积共为51071 m2厂区中心坐标为N 23°44′45.77″E 113°31′55.95″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油烟气;施工产生的噪声;地基开挖多余土方、建筑废弃物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有:各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包括计量罐原料挥发的废气、反应过程产生的废气、溶剂回收过程产生的废气等)、储罐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RTO天然气废气、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喷淋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去离子制备浓水等;生产设备等机械噪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在厂区内设一座处理规模为550t/d的污水处理站,各生产车间的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分别收集后,与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一起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水质因子可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入广佛(佛冈)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一同进入广佛(佛冈)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本项目生产期间去离子水制备浓水可作为清净下水,主要污染物为盐类,可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1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生产过程中挥发的盐酸、酸性有机废气,与储罐区(盐酸储罐、月桂酰氯储罐、椰油酰氯储罐)大小呼吸出的气体,收集后一同进入酸性尾气吸收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

2两性表面生产车间PKO生产线融酸釜投料口粉尘、氧化胺生产线反应釜投料口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入水封罐处理,通过两性表面活性剂车间顶部排气筒P2排放,PKO精馏反应、提纯阶段的有机废气经放空管汇集后,经“水喷淋+水封罐+RTO处理,通过排气筒P8排放;

3温和表面活性剂生产车间反应釜投料口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入水封罐处理,通过温和表面活性剂车间顶部排气筒P3排放;反应工序和二次精馏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十二酸)经管道收集后,经二级冷凝+封罐处理后,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P3排放;洗涤、离心、真空干燥一次精馏,以及工业酒精制备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乙醇)经管道收集后,经二级冷凝+水喷淋+水封罐+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8排放;

4防晒剂配料釜投料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入水封罐处理,通过聚合物生产车间顶部排气筒P4排放;沸腾干燥工序粉尘经沸腾床自带内置除尘布袋收集后,剩余部分经管道送入水封罐处理,通过聚合物生产车间顶部排气筒P4排放;投料、反应、脱低、甲醇精制、甲苯脱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放空管收集后经二级冷凝+水喷淋+水封罐+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8排放;

聚合物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放空管收集后经水封罐+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8排放;

5硅类新材料车间内,硅乳化剂反应工序有机废气、轻组分冷凝不凝气、精馏冷凝不凝气收集后,经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全部返回精馏塔继续精馏,二次冷凝不凝气再经“水喷淋+水封+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8排放其他硅类产品反应工序有机废气收集汇集后,经二级冷凝+水封+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8排放;含氢硅油投料粉尘、硅乳化剂投加硅藻土粉尘,经投料口集气罩收集后,剩余部分无组织排放;

6)酸性储罐废气(盐酸、酰氯)收集后,通入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生产车间“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生产车间顶部排气筒P1排放;硅类储罐废气(DMCD4D5、甲苯、六甲基二氧硅烷)收集后经UV+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P5排放;醇类储罐废气(丙二胺、甲醇、甲醇钠、乙醇、正丙醇)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P6排放;其他储罐废气(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收集后经“水封罐+RTO”处理,通过排气筒P8排放

7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实验通风柜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实验室排气筒P7排放;

8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有机废气的处理池均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95%,收集后经水封罐+RTO处理后,排气筒P8排放;

9RTO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气筒P8直接排放;

10发电机燃料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9排放。

11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楼层顶部排放

3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消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过滤膜、废滤袋、滤布、滤渣、精馏残渣、水封罐废渣、原辅材料废弃包装、废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废过滤膜、废滤袋、滤布、滤渣、精馏残渣、水封罐废渣、原辅材料废弃包装等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废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污泥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丙类仓库5内设一座250m2的固废暂存间,用于存放废外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甲类仓库1内设一座25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和规划建设选址的合理性,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了有效的各项环保措施,制定了具有可操作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紧急预案措施后,可使其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达到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个人和团体。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

(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86378589

邮箱: 371898148@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黄浦区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清远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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